2009年8月4日 星期二

[社會工作] 誰的需要?

前陣子,同事B問我一件事,安寧療護都會希望病人知道病情嗎?
我說:不是,是依病人或家屬的需求而決定的。B說因為他聽到同事L在跟安寧共照的護理師說:【都是因為
原團隊沒有做病情告知,原社工也沒有在這方面努力,拖延了病情告知的時間】。

這樣一聽,彷彿做病情告知是極端重要的....然而,無論從安寧療護的角度,或者從社會工作的原則來看,真正重要的,應該是病人需要甚麼,病人在乎甚麼?社工者的每個處遇,都是因應這個病人及其家庭所產生的。而不是仰賴社工者的獨斷獨決,更不是由社工者的價值判斷出發,彷彿病人的人生與接下來的每一步,非由你社工者決定不可;請搞清楚,不是人人都能接受被告知病情、不是每個經濟困難的人都想要被你補助、不是每個無家可歸的遊民都需要你的安置。

社工者,你當然是以案主的最大利益為考量,但也須與案主討論,經由討論更能看清案主的需求,即便他的選擇是讓自己陷入另一種惡性循環(不想知道病情而每日焦慮擔心、不想被安置而借住在貨櫃裡),那也是他的人生啊!我們要做的,是幫他理出頭緒,而不是幫他決定。

倘若案主真的想要,真的在乎,希望能知道病情,希望能給予經濟上的協助、希望能幫他找個棲身之處,那麼你,社工者,豁盡全力也要以案主的需求為第一優先,這時候,當仁不讓的也要為案主付出;但切記,千萬不要被專業賦權給蒙蔽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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