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24日 星期二

[社會工作] 出院準備

        前幾天,同事與我討論到病人出院的事情,她不禁感嘆,在醫院的體系裡,社工好似成為醫師的工具,站在醫院的立場,用各種方式將病人送出醫院,然而,此間已超越了是非對錯的觀念。而是純粹,純粹以醫院、醫師的最佳利益為出發點;可是這真的是最適合病人的嗎?社工者的價值真如此悲哀嗎?

        每個住院的病人,出院通常有兩條路,一是回家、一是無法回家,必須安置在其他所在。在一切順利的狀況之下,出院後欲返家的病人,如果有需要,可向家屬說明申請外籍監護工的流程及購買輔具或申請政府輔具補助之條件及相關細節;要到機構安置的,應視病人失能程度,提供呼吸照護病房或護理之家或養護所等安置機構之資訊,使家屬自行前往瞭解機構現況並評估入住與否,出院後約一週,電話追蹤以瞭解目前情形,若無問題則予結案。

以上是一切順利的狀況之下,社工者的作為。


        然而,若是主治醫師照會『出院問題』,並要求病人於隔天必須出院,但病人及家屬連心理準備都沒有,更不用說實際的出院打算時,社工者,你要怎麼做?是配合主治醫師,在最少時間內,為病人提供出院準備服務,立馬完成出院準被的任務;或是先評估案主出院時需備妥之輔具、家屬照顧能力、家庭經濟狀況等,進而將各種利弊分析與病人及家屬知悉,讓他們做決定,並同時與主治醫師討論出院時間,並請家屬主動像主治醫師表達目前進度及困難;以病人最大利益作為依歸,有技巧的於此間斡旋,取得平衡,正是社工者的工作啊!


       若是,遇到『無家屬』的病人,病人又意識不清時,非安置不能善了時,當何如呢?請警政系統確認身份(若無身份證,則必須先協助補領身份證,有身份證方能取得健保)、協尋家屬,轉介社會局(台北市、新北市有社福中心),盡可能協助病人取得福利身份(身障手冊、低收入戶等),使得病人能順利安置於機構,又不造成安置機構困擾。


        這些事,該誰做呢?不就是社工者嗎?你問,可這跟社工專業有何關係?我以為,以病人最大福祉為考量,為的只有讓病人在就醫時減少負擔,讓病人在出院時有安身之地且不致困乏;那麼所有辛苦的奔波、公私部門間的協調、繁複的程序及文件,又有何難呢?

而你社工者,遇到這樣的病人時,若滿口抱怨與嫌惡,那麼便得謹慎反思,你,究竟是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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